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精神,推进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2012-2014),按照按照《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司【2012】10号)、《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教技司【2012】111号)和《关于上网公布学风建设“三落实、三公开”有关材料的通知》(教技司[2014]89号)文件要求, 现把中央音乐学院学风建设章程、机构组成、科学研究行为规范及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等学风机制体制予以公告。
中央音乐学院学风组织机构为学风建设委员会,隶属于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学院科研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有关我院学风建设的建议、学术道德问题和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事项,可以向秘书处反映和投诉。对相关书面署名材料,秘书处将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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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学风建设委员会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