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Office of Academic Research

科研处

中央音乐学院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进展报告

信息来源:科研处 发布日期:2025-01-03 17:08:33 更新日期:2025-03-17 17:09:49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及开展医学领域论文买卖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司20248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科研诚信建设开展自查,现将有关进展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央音乐学院作为我国最高音乐学府,始终高度重视学校科研诚信建设,致力于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培养高水平音乐人才。近年来,学校在学术治理体系、师生关系建设、学术规范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

二、制度建设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术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学风建设委员会章程》《中央音乐学院科学研究行为规范与学风建设管理办法》《中央音乐学院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细则》《中央音乐学院关于教师科学公正参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施细则》《中央音乐学院伦理委员会伦理风险管理办法》《中央音乐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央音乐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明确抄袭、剽窃、数据造假等违规行为界定标准,配套从警告到开除学籍、撤销职称等阶梯式惩处措施,形成以章程为引领的制度体系。

三、进展情况

将科研诚信教育和科技伦理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在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环节中强化相关教育内容。在学生入学、奖励评优、研究生推免等关键节点,开展专门学术规范教育。在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体系中强化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的规范教育,在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审、各类考核、岗位聘用、奖励评优中增加科研诚信内容。在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各类项目申报和参与科技活动等重要节点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通过专题讲座、案例探讨,增强师生学术规范意识。

明确专门机构,配备专门力量,负责本校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建立健全本校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法,规范案件受理和调查程序,明确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与惩处标准,做好材料归档和报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常态化的科研诚信自查自纠机制,加强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的协调配合、结果互认、信息共享等工作。在校科研处网站上开设学风建设专栏,全面建立校内科研诚信档案。认真执行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三落实、三公开”的要求。修订《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办法》,将硕博导师资格认定与教师序列副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的教师直接挂钩,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五唯”倾向。

学校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问题上做到规范案件受理和调查程序,明确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与惩处标准。针对当前校内两起学术抄袭事件,根据《中央音乐学院科学研究行为规范与学风建设管理办法》(院发〔202041号)和《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办法》(2021531日修订),综合考虑两起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做出对当事学生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全面修改博士论文、学位委员会收回其博士学位证书、暂停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一年等相关处理意见。对涉嫌抄袭的教师进行了师德和行政处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职称由讲师降为助教,并撤销其教研室副主任职务。

四、下一步工作考虑

1.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完善监管问责机制,规范处理程序。

2.制度执行监督,建立校内跨部门监督组,保障惩处公正透明。

3.续开展多样化诚信教育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学术氛围。




中央音乐学院

20251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