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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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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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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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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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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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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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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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
打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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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党委对学校工作的领导1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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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办学方向与决策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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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学校定位和事业发展目标明确,符合实际。(25分) 1-1-2[2] 认真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确立党委在学校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决策制度健全,对学校改革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正确决策。(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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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教育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依法办学情况; 2、学校的基本定位和发展思路; 3、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在学校办学方向、发展规划、改革、干部人才工作、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情况;校长在组织、指挥学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中发挥作用的情况; 4、由领导、专家、群众三者有机结合的决策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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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和校长的近三年总结工作汇报; 2、近三年学校党政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学校战略发展规划、校园建设规划以及学校“十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落实规划的行动计划、措施等文件。 4、有关决策制度的文件规定和决策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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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方面有一项失误并被上级或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者,扣5分。 2、缺一项规划扣3分,落实规划任务的计划、措施不配套缺一方面扣1.5分;学校基本定位、发展目标不明确者各扣1.5分;扣满15分止。 3、党政年度计划不全者,缺一年扣1.5分,缺两年扣3分,缺三年扣5分。 4、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全面,决策制度(党委会或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不健全,缺一项扣3分,坚持某一项决策制度不规范,扣1-1.5分,扣满10分止;重大问题未经党委决策,有一项扣1.5分,决策前未充分听取意见,导致决策失误,有一项扣1.5分,扣满10分止;校长作用未充分发挥,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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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改革和事业发展 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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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把握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坚持以改革促发展,适时推出各项改革方案,措施有力,不断解决学校发展建设中的实际问题。(20分) 1-2-2[4] 具有明确的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形成若干特色明显和优势突出的学科、专业。(15分) 1-2-3[5] 具有明确的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措施有力,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学术带头人和教学科研骨干队伍已经形成。(15分) 1-2-4[6] 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条件逐年改善,学校结构、规模、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努力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15分) 1-2-5[7] 重视科学研究,产、学、研结合好。重视知识产权管理,专利申请量逐年增长。重点大学有一批影响大的科研成果,有一定数量的论文收录在国内核心刊物,其中理工科院校有一定数量的SCI、EI、ISTP收录论文。(10分) 1-2-6[8] 重视和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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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后勤改革、教育教学改革等情况; 2、学科专业建设情况; 3、科学研究及科技产业发展情况; 4、队伍建设情况; 5、人才培养情况; 6、校园网和现代化教学手段运用情况; 7、校园基本建设计划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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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三年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后勤社会化改革等文件,改革成效分析材料; 2、校园基本建设计划及近三年来的执行情况; 3、贯彻教育部教高[2001]5号《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措施及相关政策,近年来学科专业结构调整、重组与改造的相关资料; 4、科学研究规划、科研管理、奖励制度、近三年科学研究年度统计资料(含经费、论著、成果、专利、合同数量及三大检索系统收录情况统计、大学科技园发展建设相关资料及科技产业与其他产业发展年度统计资料等); 5、教师队伍年度统计资料,专任教师占教职工的比例、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与人事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政策与措施; 6、贯彻教育部教高[2001]4号《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措施及相关政策,近三年来有关教育思想讨论以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记载和相关措施,人才培养规模、质量、学生一次性就业率以及与教育资源匹配程度分析,近三年教学经费统计,教学手段现代化情况统计资料,55岁以下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数量、比例统计,教学管理、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体系的有关文件,人才培养规模、质量、学生一次就业率以及与教育资源匹配程度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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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革滞后,机构人员臃肿,扣3分;未实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扣3分;未进行分配制度改革,扣3分;未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扣3分。其中某项改革措施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扣2分,扣满20分止。 2、未制定学科专业建设的中长期规划,扣5分;学科建设发展方向不明确,学科结构不合理,扣1-5分;学校主干学科、专业缺乏特色,优势不明显,扣1-5分。 3、未制定教师队伍中长期发展规划,扣5分;主干学科专业中缺乏学科带头人,扣3-5分;35岁以下青年教师中研究生学历比例低于50%,每低5%扣2分,扣满15分止。 4、55岁以下教授、副教授中每学年为本科生授课低于规定比例要求者,扣1-5分;学费收入用于四项教学经费(本专科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修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比例低于20%者,扣1-5分,其中每低1%,扣1分;生均四项教学经费近三年出现负增长,每出现一项扣1分,同时出现3项,扣5分;无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者,扣3分;无教学质量监控制度,扣3分,虽有但执行不严格,扣1--2分;其他酌情扣分。 5、未制定科学研究中长期规划,扣3分;无科研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和科研奖励制度,扣1-5分,执行不严格者,扣1-2分;产学研效应发挥不明显,扣1-5分;重点大学有影响的科研成果少,论文收录少,扣1-5分;其他酌情扣分。 6、校园网基本平台未建立,扣5分;对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改善教学科研条件和提高管理水平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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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稳定工作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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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9] 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信息网络健全,报送及时准确。妥善处置突发事件。(15分) 1-3-2[10] 注重依法治校,强化校园内部管理,校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成效,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良好。(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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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稳定工作领导重视程度及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2、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 3、有无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责任事故;有无重要信息迟报、漏报; 4、学校处理“法轮功”问题工作情况; 5、校园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建设、措施及落实情况;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校园秩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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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会三小组”(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保密委员会)及工作小组(或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党委会(常委会)和“两会三小组”研究安全稳定工作的会议记录(会议内容及次数); 2、关于落实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文件及责任书; 3、安全稳定工作和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4、“法轮功”练习者档案材料及帮教、转化、监控、巩固等方面的材料; 5、近两年来上报信息记录; 6、校园安全管理(包括校园秩序管理、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外来人口管理、大型活动管理、经商环境管理、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及政保、保密等)各项规章制度; 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8、近三年来校园各类案件发案数统计及发案率比较。 注:鉴于安全工作的特殊性,检查方式侧重于现场实地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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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会三小组”不健全,扣1-2分,无目标责任制,扣3分;发生迟报、漏报事件,每件扣2分,扣满5分止;处置突发事件不当,扣1-5分。 2、发生影响安全稳定重大责任事故,扣10-15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每缺一项扣1分;安全工作缺乏年度计划,扣3分;校园秩序不好,扣5-10分;扣满15分止。 注:鉴于稳定工作的重要性,该项目得分24分为及格,低于24分为不及格,对不及格单位执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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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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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 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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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11]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学习落实中央及市委指示精神,坚持正确理论导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强;领导干部深入分管部门和单位,调查研究,真抓实干,作风正派,干群关系融洽。(20分) 2-1-2[12] 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考勤;领导班子成员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理论培训,每年撰写并上交一篇理论学习体会文章。领导班子在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上认识统一,学习效果好。(10分) 2-1-3[13] 坚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强。(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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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转变观念,抓住机遇,开拓进取方面的情况; 2、加强学风建设,不断提高干部学习理论自觉性和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方面的情况; 3、加强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建设,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勤政为民方面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共事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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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年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记录; 2、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等有关工作的会议记录或其他记载; 3、三年来领导干部参加脱产培训、撰写理论学习体会文章、上交文章的统计资料; 4、三年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总结和原始记录; 5、教职员工对学校领导班子开拓进取、团结共事、形成整体合力状况的基本评价(附表一),校班子年度考核记载; 6、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有关制度、规定以及有关调查报告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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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中央及市委指示不及时或措施不力,有一项扣5分,扣满10分止;领导班子思想不解放,工作守摊子,群众评价不高,扣5分;开拓创新不够扣2-3分;无联系基层、群众制度扣3分,执行不力,扣2分。 2、中心组学习无计划扣2分,落实不好,扣1-3分;领导班子成员未按要求参加学习培训或未按时完成年终上交论文,有一名扣1.5分,扣满3分止;学习效果不好,班子对办学重要问题的认识共识不够扣2分,达不成共识、影响工作扣5分,扣满10分止。 3、不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有一次扣3分,扣满5分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入或不实事求是,有一次扣2分,扣满5分止;班子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解决不力,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10分,扣满15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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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领导班子组织建设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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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14] 班子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党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书记办公会等党政议事规则健全,并能认真落实执行;党政领导分工明确合理,配合默契,班子成员遵守组织纪律。(25分) 2-2-2[15] 党委重视党政班子换届和调整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提前一年向上级提出合适人选;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齐备,成员的年龄、知识、专业、性别及其他结构合理;按照上级要求校级后备干部数量充足,各种结构合理,培养措施落实,管理到位。(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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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班子贯彻“集体领导、分工负责、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遵守议事规则的情况; 2、党政主要领导坚持会前个别沟通、酝酿的情况; 3、执行会议决定的情况; 4、在分管工作中遵守工作制度的情况; 5、领导班子严守组织纪律的情况; 6、校党委贯彻《关于北京高校校级后备干部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对选拔培养校级后备干部的重视程度及建设情况,重点是近期后备干部和业务后备干部的培养情况; 7、校党委重视、经常或主动协助上级机关及时进行党政班子换届和调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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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对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评价; 2、三年来领导班子在学校重大问题决策方面的记载;在研究讨论党委换届、班子调整和校级后备干部建设方面的记载; 3、三年来党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会议纪要和记录; 4、党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有关会议制度、议事规则; 5、领导班子换届及筹备的相关材料; 6、领导班子结构及分工的相关材料; 7。校级后备干部的数量、结构及培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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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政主要领导会前不沟通,扣1-3分;对重大问题存在个人说了算或长期议而不决情况,有一例扣2分,扣满5分止;对会议决定的事项执行不力,有一例扣2分,扣满6分止;领导班子成员权责不明,工作越位、错位、不到位,以至影响工作,有一例扣2分,扣满6分止;领导班子成员相互支持不够,对全面工作配合不好,有一例扣2分,会议决定存在“跑风漏气”,扣2分;扣满25分止。 2、校党委不能及时研究党政班子换届并向上级提出建议,扣3分;后备干部严重不足或者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以至严重影响正常换届,扣3-5分;校级后备干部与现班子职数未达到2:1的,扣1-3分;现班子56岁以上成员没有对应接替人选,扣2分;对近期后备干部没有放到重要岗位进行锻炼培养,扣3-5分;对后备干部没有进行教育培训和滚动管理,定时考核、调整,扣2分;班子成员中没有女干部,扣1分;扣满2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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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干部队伍建设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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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16] 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并落实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具体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做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25分) 2-3-2[17] 重视中层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坚持干部上岗培训和在岗教育,中层干部任期内必须参加集中学习培训,学习教育计划严密,学习培训措施落实。(15分) 2-3-3[18] 坚持定期考核,各项考核制度完善;坚持严格管理,谈话制度、试用期制度、交流回避制度及民主评议制度等管理制度落实到位。(10分) 2-3-4[19] 中层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有规划,培养措施明确、落实,队伍结构合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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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情况; 3、对中层干部队伍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方面的情况; 4、制定和落实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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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 2、三年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3、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或计划及执行情况的相关资料; 4、干部考核、轮岗交流、民主评议等制度落实情况; 5、中层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 6、中层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的结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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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条例》的实施细则及相关制度,扣3分,相关制度不健全,扣2分;未坚持《条例》,任用干部严重失误,出现一例扣3分,扣满10分止;选拔任用干部违反民主程序,出现一例扣2分,扣满5分止;选拔任用干部违反纪律,出现《条例》“十不准”现象,出现一例扣3分,扣满10分止。 2、未制定干部培训计划,扣2分;干部上岗培训工作坚持不好,少数干部未经上岗培训,扣1分,多数干部未经上岗培训,扣3分,全部干部未接受过上岗培训,扣5分;干部任期内接受在岗学习培训累计少于1个月,扣5分,少于2个月,扣2分,少于3个月,扣1分。 3、未对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出现一次扣2分,扣满5分为止;不按规定开展干部谈话,出现一例扣2分,扣满5分止;特殊岗位轮岗交流、实行回避制度不够,扣1-3分。 4、没有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扣3分;目标不明,扣2分,措施不到位,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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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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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党委领导和指导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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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0]校党委重视党的总支、支部建设,有明确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坚持检查考核制度和表彰先进制度;每半年听取一次基层组织工作汇报并专题研究,及时解决基层组织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党委书记、副书记每年定点联系1-2个党总支或党支部。(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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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对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视程度及制度建设情况; 2、对基层组织工作的检查指导及督促落实情况; 3、党建资金的建立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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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近三年的党建工作年度计划; 2、党委和党总支(二级党委)开展基层组织量化考核评估、表彰先进等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相关材料; 3、党委听取和研究基层组织建设的会议记录(会议内容和次数); 4、党委书记、副书记及其他党委领导成员联系党总支(二级党委)或党支部的情况(列表,注明联系方式及解决的问题); 5、近几年关于基层组织建设的检查报告、调研报告、总结报告以及有关会议资料; 6、依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党建资金建立办法、时间、数额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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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工作计划和措施,缺一年扣1.5分,缺两年扣3分,缺3年扣5分。 2、制度不健全,扣1-5分。 3、党委每半年没能听取汇报,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有一次扣2分,扣满5分止。 4、从未对总支、支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扣5分;不能定期考核或考核次数不满1次/2年,扣2分。 5、从未在党内开展表彰先进,扣5分;表彰先进次数不满1次/2年,扣2分;党委书记、副书记不定点联系基层组织或不深入基层组织,有1人扣2分。 6、党建活动经费无保证,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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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党总支、党支部建设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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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21] 党总支、党支部设置合理,能按时换届选举,选配好总支、支部书记。80%以上总支书记具有高级职称、50%以上支部书记具有高级职称(不含学生支部),每年对总支、支部书记进行一次培训。(15分) 3-2-2[22] 建立和坚持党总支、党支部学习和工作制度,总支、支部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能定期召开委员会,交流思想,研究工作。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符合要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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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总支(二级党委)、党支部设置及换届选举情况; 2、党总支(二级党委)、党支部自身建设情况; 3、党总支(二级党委)、党支部书记队伍配备、学习、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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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总支(二级党委)、党支部换届及党总支、党支部书记队伍结构方面有关材料; 2、近三年对党总支(二级党委)、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的有关资料; 3、近三年党总支、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抽查); 4、党支部工作手册和党总支(二级党委)、党支部会议记录(抽查); 5、党总支(二级党委)、党支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规定、制度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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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按时换届选举,出现一例扣2分,扣满6分止;党总支(二级党委)、党支部书记结构不合理,扣1-3分;培训不落实,有一次扣2分,扣满6分止。 2、无学习、工作制度或执行不好,出现一例扣1.5分,扣满5分止;无年度计划或执行不好,出现一例扣1分,扣满5分止;无会议记录,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符合要求,出现一例扣1分,扣满5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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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党总支、党支部作用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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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23] 建立、坚持系务会议等制度,保证总支、支部书记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组织党员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讨论,在重大工作中对党员有具体要求,发挥党员的表率作用。(15分) 3-3-2[24] 党总支和党支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引导和带领全体党员和群众努力完成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党内外群众对党支部、党员发挥作用的满意率达到70%,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在党员中的满意率达到80%。(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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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总支(二级党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整体工作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情况; 2、党支部在教学、科研和党建等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情况; 3、党员在系(院)、教研室(系、所)的工作中,按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4、系(院)务会议等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5、党总支(二级党委)书记、支部书记、党员在群众中的满意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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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总支(二级党委)、党支部定期研究工作的记录,侧重于党总支(二级党委)、党支部、党员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先锋模范三项作用发挥的相关材料; 2、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建立系(院)党政联席会议、系(院)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的相关资料; 3、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及学校相关制度,建立室(系)务会议、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的相关资料; 4、党总支(二级党委)、党支部结合本单位的教学、科研、队伍建设等工作,开展体现自身特点的党的活动的相关材料; 5、近三年来评选先进党总支(二级党委)、党支部,优秀党员工作的材料; 6、党总支(二级党委)、党支部书记工作测评表,党员发挥作用测评表(根据要求自行设计,随机抽查,样本不少于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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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系(院)党政联席会议、党总支(二级党委)会议、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室(系)务会等,一项不健全或执行不好,扣1分,四项均不健全或执行不好,扣5分。 2、存在党总支(二级党委)书记、支部书记不是本单位核心组成员情况的,出现一例扣1分,扣满5分止。 3、系(院)党政班子不团结、不协调,影响事业发展,有一例扣2分,扣满5分止;党的工作没有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来展开,行政班子不积极支持基层党的工作,出现一例扣2分,扣满5分止。 4、党员发挥作用满意率达不到70%,每降低5%扣1.5分,若满意率低于50%,扣5分。 5、党总支(支部)书记在党员中满意率达不到80%,每降低5%扣1.5分;若满意率低于60%,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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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党员教育管理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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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25] 对全体党员开展经常性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先进性教育、形势教育。定期调研分析党员思想状况,教育及时,针对性强,覆盖面广,效果好。(10分) 3-4-2[26] 党内生活制度健全,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活动,每学期一次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按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评议认真。(10分) 3-4-3[27] 做好党内信息管理工作,定期对党员信息库进行维护,按要求准确、及时上报党内统计报表,并做好党内统计分析报告。(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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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经常性党员教育情况; 2、定期开展党员思想状况调查及专题性党员教育情况; 3、党支部开展组织活动、民主生活会等情况; 4、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5、党内信息的管理及党内统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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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党委开展党员教育的计划安排、总结等材料; 2、校党委开展党员的思想状况调查和专题性党员教育活动的相关材料及能够反映党员教育效果的相关材料; 3、党支部开展组织活动的计划安排、组织活动的记录;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相关材料; 5、对不合格党员的教育和处理情况; 6、党内信息管理工作计算机配置、经费投入情况。党内信息库的维护、党内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报告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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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党委近三年党员教育计划不全,每缺1年扣1分;对党员的思想状况不掌握,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扣1-2分;教育活动滞后,覆盖面窄,扣1—2分;近三年有党员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每出现一例扣2分(民主评议中处理的不合格党员除外);受到刑事处理的,每出现一例扣5分,扣满10分止。 2、党内生活制度不健全,组织活动、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不能按时进行,出现一例扣1分,扣满10分止。 3、未建立党员信息库,扣5分;统计不及时,不准确,扣1--2分;不对统计资料作分析扣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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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展党员工作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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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28] 总支、支部有年度发展计划,每半年有检查;制度健全,程序严谨,手续完备,保证质量;有专、兼职组织员;入党积极分子经党校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10分) 3-5-2[29] 党委、总支、支部有青年教师发展党员专项计划,思路明确,措施落实;学校35岁以下青年教师中党员比例不低于35%。(10分) 3-5-3[30] 学年末,学生中做到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班有党员,三年级以上班有党小组或党支部。年底本科学生中党员比例达到5%以上;研究生中党员比例达到25%以上。(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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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整体思路和部署; 2、发展学生(包括研究生)党员和青年教师党员的规范性制度性情况 ;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 4、贯彻全国高校党建会议精神,加大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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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各级党组织年度发展党员计划; 2、各级党组织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所召开的会议、进行调查、开展评估、检查等措施的相关材料; 3、近三年本科生和研究生发展党员工作的统计资料及总结材料(统计要求表格化); 4、青年教师发展党员工作的统计资料及总结材料(统计要求表格化); 5、党校培训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计划及执行情况; 6、抽检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党员谈话记录、征求群众意见等相关材料;党组织针对落实组织员制度采取措施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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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支、支部无年度发展计划,出现一例扣1分,扣满5分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开展不规范,扣2分;未能按党员标准规定程序进行或手续不完备,出现一例扣1分,扣满5分止。 2、党委、总支、支部无青年教师发展党员专项计划,出现一例扣1分,扣满5分止;青年教师党员比例低于35%,每低5%扣1分,扣满5分止。 3、本科生党员比例低于5%(艺术院校低于3%),每降低1%(艺术院校每降低0.5%)扣1分,扣满5分止;研究生中党员比例低于25%(艺术院校低于20%),每降低5%(艺术院校每降低4%)扣1分,扣满5分止。 4、第12次全国高校党建会后,本科生中党员比例没有较大幅度增长,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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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组织机构设置和党务政工干部队伍建设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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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组织机构设置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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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31] 合理设置党的工作机构,保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正常开展;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检工作部门、学生工作部门、保卫部等工作部门健全;独立设置部门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合署办公部门,党委各职能部门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10分) 4-1-2[32] 党的工作机构部门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落实措施;贯彻执行党委的决定,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成效较好。重视改善职能部门的工作条件,配有计算机、传真机等现代化办公设施。(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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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的工作机构设置情况; 2、党的工作部门职责情况; 3、党的工作部门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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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部门设置是否符合党的工作需要,合署办公部门党的工作是否有专人负责; 2、部门工作职责、岗位职责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及其落实情况的材料; 3、党的工作部门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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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部门人员过少,影响党的经常性工作的开展,扣2分,严重影响党的工作正常开展,扣3分;合署办公部门具体党务工作无专人负责,出现一例,扣1分; “211工程” 学校未单设统战部,扣3分;扣满10分止。 2、部门职责不明确、工作制度不健全,出现一例扣1分;年度计划不全、落实情况不到位,有一例扣2分;办公设施硬件配置低,出现一例扣1分;扣满1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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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党校建设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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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33] 党委重视党校工作,定期研究。党校各项工作有保障,办学方向明确,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干部各类班次健全,有教学培训计划及工作总结,教学培训效果突出。(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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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对党校工作的重视情况; 2、党校自身建设; 3、党校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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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会(常委会)听取和研究党校工作的记录;党校经费使用记录; 2、党校人员编制情况,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3、党校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课程设置、教学手段及培训情况(办班及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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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没有定期研究党校工作、无专人分管,扣2分。 2、党校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经费保障不好,影响党校正常工作,扣1—2分;积极分子、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班次不全,缺一类扣1.5分;党校培训措施落实不好,扣1--2分,扣满1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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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党务政工干部队伍建设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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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34] 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按规定要求配备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干部;重视党务政工干部队伍建设和素质的提高,党委有规划和措施,队伍建设成效显著。(15分) 4-3-2[35] 党务政工干部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有论文、有成果。(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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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务政工干部队伍规划措施; 2、党务政工干部队伍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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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务政工干部队伍状况的统计资料; 2、党务政工干部选拔、任用、培训和考核的有关文件规定,校内政策待遇; 3、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的论文、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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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党务干部配备与全校教职工人数之比低于1:100扣1分,低于1:150,扣2分,低于1:200,扣3分,低于1:250,扣4分,低于1:300,扣5分。 2、专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配备与学生总人数之比低于1:200,扣1-2分,低于1:300,扣3分,低于1:400,扣4分,低于1:500,扣5分。 3、党务政工干部学历达不到大学以上文化程度,有1名扣0.5分,扣满5分止。 4、党务政工干部平均每年在校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人数比例达不到5%的,扣3分,达不到10%的,扣2分,达不到20%,扣1分;近三年没有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的,扣2分。 注: 专职党务干部主要指:学校党委、纪委正副书记,党委各职能部门、党校干部,专职党总支、支部正副书记和组织员等; 专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主要指:党委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学生工作部、团委干部,各系(院)专职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团总支正副书记和辅导员(班主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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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党风廉政建设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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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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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36] 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结合实际,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纳入党委计划,并与学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和考核。(10分) 5-1-2[37] 认真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党政正职做到“五个亲自”、班子成员做到“三个抓好”、牵头部门做到“三个必须”、协办单位做到“两个确保”。(20分) 5-1-3[38] 建立健全校、系两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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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党委贯彻落实中央、教育部和北京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的情况; 2、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的情况; 3、学校贯彻廉政法规、校系两级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并监督、检查、考核落实的情况; 4、解决教职员工和学生反映廉政方面重点问题的情况; 5、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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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记录; 2、校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责任分工以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要任务分解的文件; 3、校、系两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制度; 4、党委、纪委和牵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年度计划、总结和报告; 5、党委有关部署、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材料,及实施责任追究的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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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体制不健全扣1—2分;工作机制不健全扣1—2分;未及时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扣1-2分;党风廉政建设未纳入党委计划,不与学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和考核,有一年扣2分;扣满10分止。 2、正职未亲自分解党风建设任务扣1分,未做到一年两次研究廉政建设扣1分,未亲自解决廉政突出问题、解决责任追究问题和参加两级生活会各扣1分,扣满5分止;成员未抓好分管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扣1—2分,分管部门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工作及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有一例扣1分,扣满5分止;牵头单位责任不明确、落实措施不具体、与协办单位协调不好,有一例扣1分,扣满5分止;协办单位责任主体不到位和任务未完成,有一例扣1分,扣满5分止。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度不健全,扣1—3分;配套制度不健全,扣1—2分;责任追究不落实,有一例扣1分,扣满1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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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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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39] 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制度,模范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管好自己的配偶和子女,不以权谋私。(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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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级领导班子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 2、校级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及管理配偶和子女的情况; 3、教职员工对校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评价的情况; 4、校领导班子及成员违纪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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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领导班子生活会记录; 2、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的有关记载; 3、党组织和群众对校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核与测评材料。(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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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入申报率低于50%扣3分,低于80%扣2分,低于90%扣1分;礼品登记上缴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未落实,扣1-2分。 2、领导干部本人违纪违法,有一例扣5分,扣满10分止。 3、群众对班子廉洁自律的满意率低于50%扣5分,低于55%扣4分,低于60%扣3分,低于65%扣2分,低于70%扣1分,满意率在70%以上不扣分;群众对班子成员满意率低于70%,有一例扣1分,扣满5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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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查处案件和纠风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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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40] 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办结率高。有案必查,办案程序严格,确保办案质量。认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措施得力,效果显著。(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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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访管理和实现四项指标的情况;(四项指标是:控申案件当年结案率、控申案件按期结案率、控申案件优质结案率和信访问题当年办结率); 2、 查办案件和案件管理的情况; 3、纠正不正之风的情况; 4、查找违纪问题和产生不正之风原因以及整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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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纪委关于研究信访、案件处理和纠正不正之风问题的会议记录; 2、信访处理文书、统计、分析、归档等材料; 3、办结的案卷和案件统计、分析、督办和协调等管理材料; 4、针对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发现的管理漏洞所制定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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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反映,出现一例扣1分,扣满5分止。 2、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出现一例扣2分,扣满5分止。 3、对乱办班、乱收费、考试舞弊等不正之风治理不力,违规违纪造成不良影响,有一例扣2分,扣满5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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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源头治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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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41] 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实际开展校务公开,规范运作。强化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作用。(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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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条规教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情况; 2、校、系两级校务公开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经常化管理,实行校务公开成效的情况; 3、组织、人事、招生、财务、基建、物资、后勤、校产等重点部门的廉政措施及取得廉政成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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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廉政宣传教育、校务公开和源头治理领导体制机制制度的有关文件; 2、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廉政宣传教育、校务公开和源头治理工作的会议记录; 3、学校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校务公开和源头治理工作的材料; 4、教职员工对廉政宣传教育、校务公开和源头治理工作的评价及测评结果材料; 5、组织、人事、招生、财务、基建、物资、后勤、校产等重点部门违纪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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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扣5分;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显著扣1-2分,扣满5分止。 2、未进行校务公开工作扣8分;该公开的未公开,有一项扣2分;工作不规范,效果不明显,扣1-2分;扣满8分止。 3、对组织、人事、财务、基建、物资、后勤等重点部位的制约监督效果不明显,有一项扣1-2分,扣满7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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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宣传思想政治工作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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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工作体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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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42] 党委重视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贯彻中央和市委有关精神,定期研究,有明确的思路、年度计划、总结;形成了在党委领导下以校长及行政系统为主实施的德育管理体制,各部门职责明确。(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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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对上级有关精神的学习贯彻情况; 2、学校德育管理体制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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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学习贯彻上级有关精神的会议记录、文件、通知等; 2、党委研究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会议记录; 3、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年度计划和总结; 4、德育管理工作体制及职责分工的规定、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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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上级有关精神不及时,出现一次扣1分,扣满5分止。 2、近三年每缺少一年计划和执行情况扣2分,扣满5分止。 3、管理制度不完善,各部门德育职责不明确,出现一例扣1分,扣满10分止。 4、其它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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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教职工思想教育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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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43] 党委及时了解和分析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动态,坚持不懈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和师德教育,及时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学习教育制度健全,各种宣传媒体能有效运行,学校的政治环境、舆论环境好。(25分) 6-2-2[44] 围绕学校的改革发展,及时做好思想发动、统一认识的工作,调动教职工投身改革的积极性。教职工在学校改革、发展问题上的共识度较高。(15分) 6-2-3[45] 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工作,正确处理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矛盾,及时做好个别人细致的思想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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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党委对教职工思想状况及时掌握的情况; 2、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职工思想教育工作的情况及效果; 3、党委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保证改革顺利进行的情况; 4、学校师德建设情况; 5、教职工思想政治状况和精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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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职工思想状况调查和舆情分析报告、简报等; 2、在教职工中开展“三观”教育、师德师风等教育活动的计划和总结; 3、院、系等各单位教职工政治理论及形势政策学习的记录(抽查); 4、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阵地建设,包括报刊、电视、网络、橱窗等媒体的宣传效果; 5、近三年学校在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凝聚人心,保证改革顺利进行方面开展工作的有关材料; 6、上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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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三年党委未做教职工思想政治状况调查,扣3分;党委缺少对教职工开展思想教育活动的计划和总结,每缺一年扣2分;院(系)很少组织教育活动、没有关于教职工思想教育活动的记录等记载,每出现一例扣1分;扣满10分止。 2、教师、学生对师德评价一般,扣2—3分,对师德评价较低,扣4—6分,师德存在突出问题,影响恶劣,扣7—10分。(附表三,样本不少于100) 3、缺乏对改革方案宣传的计划,扣2分;措施不到位,扣1—3分。 4、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未作思想发动扣2分;效果不好扣1—3分。 5、教职工对改革措施的共识度一般,扣2分;共识度低,扣1—3分。 6、缺乏对个别群体和个人思想状况的了解和研究,扣1-2分;未及时做工作造成矛盾升级,出现一例扣1分,扣满5分止。 7、出现越级上访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现一例扣2分,扣满5分止。 8、 宣传媒体单一,扣1—2分;导向滞后扣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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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德育工作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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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46] 认真执行《北京高等学校德育评估标准》,针对学校实际加强、改进德育工作,得分率达85%以上。(30分) 6-3-2[47] 德育工作各主要方面推进有力,没有明显差项。(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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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德育工作队伍建设、经费投入、阵地建设和德育科研等情况; 2、对学生思想政治状况及时掌握的情况; 3、学校开展学生思想教育的情况及效果; 4、学生思想政治状况及精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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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学习贯彻上级有关精神的会议记录、文件、通知等; 2、学校德育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总结,经费投入等; 3、学校“两课”建设、“三进”落实及效果的有关资料,当前“两课”师资队伍状况表; 4、重大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计划和总结; 5、反映学校校风和学生学风及学生思想政治情况的资料; 6、《德育评估标准》检查结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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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北京高等学校德育评估标准》,得分率在85%以下,每低1%扣1分,扣满30分止。 2、德育工作各主要方面每有一个明显差项,扣5分,扣满2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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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文明校园建设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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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48] 认真执行《北京高等学校文明校园检查评估标准》,通过了文明校园检查评估。(15分) 6-4-2[49] 把文明校园建设制度化、经常化,纳入了日常工作轨道,各项成果稳定巩固。(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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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明校园达标情况; 2、近三年文明校园建设的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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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明校园达标建设规划、工作总结等; 2、文明校园制度化建设有关文件或规定等资料; 3、近三年文明校园建设的成果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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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通过文明校园评估,扣15分;低分通过文明校园评估的可视情况扣1-5分。 2、没有建立文明校园建设的经常化机制扣2—3分;近三年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未包括有关内容,扣1-2分。 3、文明校园持续性建设的力度不大,扣1-3分;有关方面无明显进展,扣1—2分。 4、 其它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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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统战工作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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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工作计划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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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50] 党委重视并定期专门研究统战工作,宣传贯彻上级统战工作精神,党校培训干部安排统战理论课。工作思路清楚,目标明确,每年有计划,有措施,有布置,有总结。(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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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学习、贯彻上级统战工作精神,研究、部署统战工作的情况; 2、党委对党员干部进行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的情况; 3、学校统战部门担负职责、履行职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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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加强统战工作的文件、规定等; 2、近三年党委统战工作的计划、研究统战工作的会议记录、工作总结等; 3、学校发挥统战代表人士作用所开展的活动情况记录,有关通报会、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等活动的情况和相关的工作记录; 4、近三年有关干部培训的课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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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年党委没有专门研究,扣2分,重视不够,扣1-3分。 2、思路不清,扣2分,计划、措施不符合统战工作要求,扣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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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党外代表人物工作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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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51] 制定并落实党外代表人物的培养、选拔和教育措施;有计划地安排党外代表人物担任校内各级领导职务;做好党外代表人物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的推荐工作,各项工作深入扎实。(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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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物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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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三年学校党外代表人物培养、选拔、教育培训的工作计划或措施; 2、近三年党外代表人物担任学校各级管理、业务岗位负责人的情况表(自行设计); 3、近三年党外后备干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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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制定措施并未开展相关工作,扣5分,有措施但落实不够,扣1—3分。 2、规模较大学校,校行政领导班子中无党外干部,扣2分。 3、其它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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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民主党派工作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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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52] 与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帮助他们按照正确方针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他们在学校建设中的作用。(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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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重视、加强民主党派工作、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 2、党委重视、引导、支持民主党派组织正确发挥作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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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三年学校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党派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状况、组织发展状况; 2、“211工程”学校各民主党派成员在党派中央、市委和区委(工委)任职材料; 3、抽查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学习、活动状况及有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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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联系不密切,扣1-3分。 2、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不力,扣1-3分。 3、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其作用不够,扣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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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工作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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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53] 宣传和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注意培养和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关心和照顾少数民族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宣传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维护归侨、侨眷权益的法规,组织归侨、侨眷开展各种活动;做好海外及港澳台的统战工作。(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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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情况; 2、学习、宣传、贯彻上级有关维护归侨、侨眷权益的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学校归侨、侨眷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情况; 3、学校开展港、澳、台及海外统战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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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机构、人员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的文件、规定以及具体工作安排等材料; 2、学校党委关于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小组工作、少数民族食堂管理工作的文件规定及开展工作状况; 3、侨联组织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港澳台学生管理工作的有关材料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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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族、宗教、侨、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宣传不落实,有一方面差项扣1分。 2、对少数民族师生思想、学习、生活关心照顾不够,扣1-3分;维护华侨、侨眷权益,开展活动不够,扣1-2分。 3、港澳台学生管理工作不到位,扣1-2分。 4、其它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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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老干部工作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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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工作制度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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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54] 学校重视老干部工作,认真落实《北京市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成立了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老干部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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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党委学习、贯彻、落实《北京市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的情况; 2、学校党委把老干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关心、重视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的情况; 3、校老干部工作部门设置、人员配备及自身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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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落实《北京市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的实施细则等有关老干部工作文件或规定; 2、近三年学校党委听取老干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问题的会议记录或纪要等资料; 3、学校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以及近三年老干部工作的年度计划、年终总结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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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未每年研究老干部工作扣2分;未制定落实《北京市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的实施细则扣2分,未建立领导小组或责任制不落实,扣1--3分。 2、年度计划、年终总结、会议记录缺项者扣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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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政治待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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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55] 按规定认真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保证他们按规定范围及时阅文。定期向老干部通报单位的工作情况。加强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老干部党组织建设,鼓励老干部在学校改革发展和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发挥作用。(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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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按规定保证老干部及时阅文的情况; 2、学校党委向老干部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和通报学校改革建设发展以及重要工作的情况; 3、学校党委重视老干部党组织建设、注意发挥老干部作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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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三年学校主要领导向老干部通报情况的有关材料和记录; 2、近三年学校党委加强老干部党组织建设、加强老干部思想教育的做法和效果; 3、学校党委支持老干部在关心下一代等工作中,发挥老干部作用的重要举措、有关规定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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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三年通报情况材料每缺一年,扣1分;不能保证老干部按规定阅文,扣2分。 2、老干部党组织活动不健全,针对性、有效性差,思想教育工作不力的,扣1-3分。 3、未成立关心下一代委员会,老干部作用发挥不力的,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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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生活待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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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56] 按规定落实老干部的生活待遇,为老同志办实事,确保老干部“两费”和生活补贴及时发放,帮助老干部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使老干部分享改革成果。(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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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党委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医疗保健、解决老干部实际困难等情况,重点检查离休干部体检和急重病用车等; 2、认真落实主管上级对老干部生活待遇的规定,解决好老同志的“共享”及其它福利待遇问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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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党委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医疗保健、解决老同志实际困难等方面工作的文件规定和落实情况的相应材料; 2、离退休老同志“共享”学校改革成果的有关规定等; 3、离退休老同志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有关材料; 4、邀请部分老同志召开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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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每有一项落实不好的,扣1-2分;扣满1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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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活动站室工作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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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57] 老干部活动丰富多彩,有活动场地并达到人均1㎡。(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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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合学校和老干部队伍状况的实际,通过单建、联建或资源共享等方式搞好老干部活动站(室)建设的 情况; 2、老干部活动经费落实、站(室)的活动设施以及老干部活动站(室)管理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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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走访老干部活动站(室)或活动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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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活动场地不足,扣1-3分。 2、活动设施不足,不能满足老同志活动需要,扣1-3分。 3、管理不善,老同志意见大,扣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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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群众团体工作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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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教代会工作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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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58] 党委重视教代会工作,认真落实《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和《北京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按期换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大会;学校依法保证教代会正确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权,学校关于办学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能提交教代会讨论;代表比例合理,素质好;提案质量高;重视提案落实,提案处理落实率达到70%以上。(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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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党委关心、重视、支持教代会建设的情况; 2、学校教代会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 3、学校党委落实教代会“四项职能”、搞好提案工作、发挥教代会作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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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教代会建设的有关文件及工作档案材料等; 2、近三年学校发挥教代会作用的重要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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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代会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扣1—3分;未按期开会、换届,每有一次扣3分,扣满10分止。 2、有关问题未按规定提交教代会讨论,每出现一项扣3分,扣满10分止。 3、提案处理落实率不达标,每降5%,扣1分,扣满5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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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工会工作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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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59] 党委定期听取工会工作汇报,研究工会工作,贯彻落实《工会法》,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规定配备专职工会干部并落实有关待遇,工会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学校有关重要会议;经费落实,活动场地有保证;工会履行职责良好,部门健全,“建家”规范,活动经常化。(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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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党委重视、支持工会贯彻落实《工会法》,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情况; 2、工会自身建设的有关情况; 3、“教工之家”的规范化、经常化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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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关心、重视、支持工会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和资料等; 2、工会自身建设、建家升级活动等文件规定,以及工会工作的档案材料等; 3、实地考察工会宣传、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及设备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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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未定期听取汇报、研究工会工作,扣2分;领导支持工会工作不够扣1-3分。 2、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工会干部,扣1—2分;经费、场地不落实,扣1-3分。 3、工会履行职责不好,扣1-3分。 4、建家工作不规范、不经常,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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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共青团工作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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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60] 党委每学期听取共青团工作汇报或专题研究团工作至少一次,党委有负责人分管,行政有负责人联系;团的各级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和活动场地落实;团组织能充分发挥作用,推优工作好,学生社团管理规范,学生文化活动丰富。(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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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党委对共青团工作重视情况; 2、共青团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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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定期研究共青团工作的会议记录;学校对共青团工作经费投入; 2、学校共青团工作规划、计划和总结、队伍建设等资料; 3、学生会工作计划、总结资料、学生社团管理制度及主管部门相关工作资料; 4、实地察看活动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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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无专人分管扣2分,工作不到位,扣1-3分。 2、行政无负责人联系扣2分,联系较少,扣1-3分。 3、团的各级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出现一例扣1分,扣满5分止。 4、经费不落实扣2分,场地不落实,扣1-3分。 5、团组织作用发挥不够,推优工作不好扣2—4分;社团管理不规范扣1—3分;学生文化活动不丰富扣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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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特色工作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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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特色工作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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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61] 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办好社会主义大学的过程中,结合本单位实际,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努力探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成效显著,形成特色,创造了具有推广价值的新经验。(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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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特色; 2、对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产生的效果; 3、对推动学校整体工作产生的效果; 4、具有推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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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提供相应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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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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