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系、部:
近接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密出【2009】3079号),201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我院签署的《合作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协议书》及我院教师队伍建设计划,请相关专业系、部根据教学计划、工作安排组织相关同志予以申报。
(一)、选派计划
1、 选派类别
根据我院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协议2010年我院选派一名青年骨干教师派出,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
2、 留学期限:
根据不同的选派类别,确定3—12个月不同的留学期限。
3、 选派专业:木管专业
4、 留学单位: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教育及研究机构。
5、 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学院按照1:1的比例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是签约学校青年骨干教师,符合《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可从http://www.csc.edu.cn/chuguo/4ccdddfd6af24f95979ca5066ecd3baa.shtml下载)规 定的申请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申请时须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三)选拔办法
1、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学校负责选拔推荐,留学基金委负责审核及录取”的方式进行。
2、 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 申请人向本人所在部门提交《出国留学申请表》。
(2) 各部门根据规定的条件及本部门实际工作需求进行研究后,填写具体意见。
(3) 各部门将申请人的《出国留学申请表》及部门意见于 2010年6月11日~6月23日上报人事处。
(4) 人事处审核后上报学院进行遴选,学期末之前确定学院最终推荐人选。
(5) 推荐人选登录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规定要求准备材料一式三份交到人事处。
(6) 学院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四)派出及管理
采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国家公派留学管理办法。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
请各部门及时将本通知传达给本部门有关人员,组织好此次申报选拔工作。
在申报工作中如有疑问,请与人事处联系。
中央音乐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