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可信电子凭证系统建设项目,现公开邀请合格的参选人前来参选。
1.项目名称:中央音乐学院可信电子凭证系统建设项目
2.比选内容:可信电子凭证系统建设项目,将在现有工作模式基础上,建设教务处可信电子凭证系统,搭配身份核验服务,实现毕业生各类证明文件的在线申请、可信化处理、全流程线上办理的应用 ,满足校友可信电子凭证全在线办理业务,详见采购需求。
3.服务范围:可信电子凭证系统建设;
4.预算金额:人民币 150,000.00 元;
5.实施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供货安全部署、试运行;
6.实施地点:中央音乐学院内;
7.质量标准: 项目试运行一个月,试运行结束后,供应商方可申请项目验收。项目验收需遵循中央音乐学院信息系统相关验收标准。
8.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自比选文件发出之日起,参选人应当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比选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2日,每日9:00至17:00时(北京时间)。
8.参选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4月25日下午14:00至14:30(北京时间)
9.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比选时间:2024年4月2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10.比选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中央音乐学院西门办公楼五层会议室
1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12.比选报名时须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549754101@qq.com。
13.报名方式:发送邮件方式,采购人收到邮件后,经检查报名资料齐全的将回复并发送比选文件,报名截止后,若因邮件问题,未收到回复邮件,请电话或短信联系申请重新发送比选文件。
14. 比选公告发布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音乐学院官网。
15.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6.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与中央音乐学院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联 系 人:吴老师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电 话:010-81168098
电子信箱:549754101@qq.com
中央音乐学院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