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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7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 优秀教师 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
为了落实中央音乐学院“十一五”规划,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创建世界一流音乐学院,培养高素质的艺术人才,加强师德建设,培养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德才兼备的“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三育人的教职工队伍。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07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 评选范围:
1、 院各系(处、部)、科(室)在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均可参加先进集体评选活动。
2、 在职教职工工作满一年,在各自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均可参加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
二、 评选条件:
(一)“三育人”先进集体条件:
1、组织本部门教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党政领导班子团结进取,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自觉坚持系处会议制度和“三重一大”制度。领导主动关心教职工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为广大教职工服务,深受教职工的拥护和信赖。
3、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积极组织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活动,在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开拓创新并取得显著成绩。
4、积极在教职工中开展为人师表活动,重视师德教育、关爱学生,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积极开展有特色的师德教育活动。
5、加强本部门的民主管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模范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带动本部门教职工积极参与学院的改革与发展,顾全大局、相互合作,各项工作走在前列,为建设和谐校园做出突出贡献。
(二)“三育人”优秀教师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无私奉献和敬业精神。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刻苦钻研、不断更新知识,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教风严谨,教学效果得到学生的肯定和赞扬。
3、热爱本职工作,为人师表、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廉洁从教、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自觉在教学中全面育人,成绩突出。
4、坚持教书育人,从严执教。严格要求学生,尊重爱护学生,公正、平等对待学生,深受学生的信赖。
(三)“三育人”先进工作者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
2、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廉洁自律,身正事公,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勤于思考,勤奋务实,不断开拓创新,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好。
4、服务为本。牢固树立为学生、教职工服务的意识,以人为本,服务周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政令畅通,工作效率高。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评选坚持自下而上,民主集中的原则。由基层提名,经各党总支、党支部和系处认真评审后,提交学院评选领导小组审定并报院党委批准,经公示听取意见后,在教师节进行表彰。
2、各系处、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实事求是、评出榜样、弘扬正气。
3、先进集体材料一份(附2000字左右介绍材料)。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材料一份(附1500字左右介绍材料)。材料要求充分、真实,能反映出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三、组织领导: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由党办、院办和工会共同组成评选领导小组,评选办公室设在工会办公室。
组长:郭淑兰
副组长:王次炤 李续 逄焕磊 周海宏
成员:潘国强 邢维凯 雷蕾 张小松 江小艾 李昕
办公室负责人:王文书
四、评选办法和时间
1、全院评选先进集体3-5个,以系处或科室为单位。
2、全院评选优秀教师10名、先进工作者10名。
3、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6月15日前,请各总支、支部把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材料报送院评选办公室。
五、表彰、奖励
对评为“三育人”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的同志,在教师节由院领导颁发奖状、证书,并张榜公布,给予大力表彰宣传。以评先为契机,不断推进学院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作者:学院党委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7-05 10: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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