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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

为充分发挥我院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保证我院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促进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更快地发展,使基层党支部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条例》的办法,结合我院当前党支部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和指标
对党支部工作的考核确定5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共17项考核指标,满分为100分。
(一)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35分)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并能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向支部大会报告,接受党员监督。(5分)
2.党支部书记参与本单位工作的研究、讨论和决策;党政协调配合好;支委会团结协作。(10分)
3.积极带领党员和群众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成绩显著。(10分)
4.能紧密围绕学院及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活动方式、内容有创新,有实效,有吸引力。(10分)
(二)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20分)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实施党员的教育计划;党员每半年能书面或口头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效果好。(5分)
2.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向党员汇报工作。听取党员意见、建议,改进、推动本部门工作。(5分)
3.对党员严格管理,在经常性工作和重大事件、重要工作中对党员有明确具体的要求;教育党员遵纪守法,能够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三育人”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带头做好群众工作。(5分)
4.按时按规定的比例收缴党费。(5分)
(三)坚持党内各项制度(20分)
1.能坚持每月一次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生活事先要有准备,保证质量,效果显著。(8分)
2.坚持每年一次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能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分)
3.坚持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两年一次的评优工作。(4分)
4.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支部活动过程记录详实,有考勤,并主动在每学期末送交党总支检查。(4分)
(四)重视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15分)
1.每年有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计划,有落实措施。(5分)
2.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重视对其培养教育,落实联系人制度,能进行经常性的帮助,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有考察记录。能严格发展党员程序,确保新党员质量。(7分)
3.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及转正工作。(3分)
(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10分)
1.支委会定期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实施本单位党员和群众教育计划,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学习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学习效果好。(5分)
2.关心群众,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化解矛盾,党群关系密切。(5分)
二、考核程序和办法
1.党支部的考核工作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党总支负责实施,每两年考核一次,并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
2.考核程序:首先由党支部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对照上述考核内容发动党员逐条自评,打出自评分数。党总支根据各党支部所报的考核评估表,听取党支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然后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为各党支部打分。党支部自评和党总支评估的成绩分别占总分数的30%和70%。
3.经过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者为A类党支部,分数在75~89分者为B类党支部,分数在60~74分者为C类党支部,分数在60分以下者为D类党支部。
4.党总支将A类党支部及D类党支部的材料上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作为日后评选院级先进党支部的基础。
5.对于A类党支部,党总支要及时总结和推广他们的工作经验;对于D类党支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有力措施进行整顿和加强建设,促使其尽快改变工作面貌。组织部将对各党总支评估的A类及D类的党支部情况重点进行检查或抽查。
作者:党委组织部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7-05 10: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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