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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稳妥地处置学院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积极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和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学院成立应对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1.学院应对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安全稳定工作、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及分管后勤保障工作的副院长

成员:学院办主任、保卫部长、宣传部长、学生处长、工会主席、行政办主任、物业公司、各系处主任。总协调:学院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学院办主任为主任,保卫部长为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学院应对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职责:

1)全面负责对全院安全稳定工作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和领导,及时传达贯彻中央、教育部、北京市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2)组织开展政治形势和维护学院稳定的宣传教育,动员和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做好维护校园稳定工作。

3)了解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对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因素进行分析和预测,并对重大问题及时做出决策。

4)组织领导处置发生的各种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各系处领导应对突发事件的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系处领导全面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稳定工作,及时传达贯彻学院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2)负责收集各种信息,随时掌握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和不稳定因素,对一般问题做好教育、疏导和矛盾转化工作,发现重大情况及时向学院应对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3)配合学院“610”办公室做好法轮功人员的帮教、监控工作和严防法轮功宣传品的散发工作。

4)对本单位出现的影响安全稳定的一般问题要及时处理;对出现的突发群体事件要按照学院应对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形成规模和波及全院,努力把问题解决在本单位范围内,力争不走出校园,一旦走出校园,组织全部领导小组成员随队工作,并做好学生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二、处置突发事件的方针和原则

1.处置突发事件方针

预防为先,沉着应对,区别对待,妥善处置,有效控制。

2.处置突发事件原则

1)坚持党委领导下的协调一致原则。坚决贯彻中央、教育部、北京市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坚定正确方向,把握工作大局。

2)统一指挥、整体作战原则。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要在学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及各系处的统一指挥下,既要分工负责,又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

3)预防为先、教育疏导原则。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教育引导在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注重说服、劝阻和疏导,防止激化情绪和扩大事态。

4)因事施策、区别对待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严重程度、影响大小,采取不同的策略和方法进行处置。

5)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消灭在萌芽中,解决在校园内。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作出反应,行动要迅速,采取处置措施要果断,力争在初期解决在基层,把事态控制在校园内。

三、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1.对各类重大治安事件的处置。

1)对发生的一般治安事件,主要由保卫部负责,按常规办法处理,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防止处理不当引发不稳定事端。

2)对聚众斗殴、行凶伤害、打砸抢等严重扰乱校园秩序、侵害人身安全的案件,主要由保卫部负责处理,相关部门配合。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迅速组织保卫力量赶到现场,采取果断措施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控制事态发展,并积极配合公安人员依法处理。造成人员伤亡的,要立即把受伤人员护送医院抢救治疗,同时要立即向学院领导报告和向有关部门通报,有关领导根据病情去往医院看望,并安排好善后事宜。

3)对持刀、持枪抢劫和劫持人质等重大案件,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同时组织保卫力量进行妥善处置,防止轻率行事,以避免造成受害当事人和其他人员的更大伤害。要坚持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依情采取妥当措施,公安人员赶现场后要以公安人员为主,配合公安人员处置。

4)对精神病人滋事和伤人事件,要立即组织保卫力量采取强有力果断措施进行制止和控制,但要注意自身安全和避免造成精神病人的人身伤害。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处理。

2.火灾、爆炸、交通伤亡事故的处置。

发生火灾、爆炸、交通伤亡事故,主要由保卫部负责处理,有关部门配合。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要立即向学院领导小组报告和向相关部门通报,学院领导应当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救人抢险。

1)对接到爆炸恐怖信息或发现可疑爆炸物,在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同时,要立即疏散人员,划定安全控制区,维护现场秩序,等待公安排爆人员处理,并依现场情况同时采取断气断电等措施。危险排除后配合公安人员调查处理。

2)对火灾、爆炸、交通伤亡事故,要立即分别打电话119110122报警,并迅速组织保卫力量和相关人员赶到现场,果断采取抢救人员、灭火抢险、划定控制区等措施。造成人员伤亡的,要立即把受伤人员护送医院抢救治疗。公安、消防人员赶到后,积极配合公安、消防人员进行救人抢险、现场保护、事故调查,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火灾事故的具体处置,按照《中央音乐学院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执行。

3.对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置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主要由行政办主任及物业公司经理等人负责处理,相关人员配合。对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通知学院医务人员赶到现场抢救人员,行政办立即安排车辆将中毒人员护送到医院抢救,或打电话120999报急救中心来院救援。同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和公安机关做好现场保护、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因水、电、暖等生活服务问题引发骚乱事件的处置。

因停水、停电、停暖等原因引起学生不满情绪而引发骚乱事件,保卫部和行政办接到报告后,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制止学生过激行为,维护现场秩序,并在初步了解情况后,向学院总值班室报告,并通报闹事学生所在系。有关系领导、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立即赶到现场。行政办要立即查明原因,能够立即解决的要迅速组织人力进行抢修,一时难以解决的或非本院原因造成的,立即将情况汇报学院领导,并向学生进行解释,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同时研究临时解决办法,并将处理情况向院总值班室反馈。在处置过程中要讲究工作方法,避免激化情绪使事态扩大。保卫部和学院对行为过激的学生特别是不听劝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对行为恶劣的给予纪律处分。

5.自杀、失踪事件的处置。

如果发生轻生自杀事件,保卫部和有关系、部门在接到报告后,主要领导和医务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一是立即组织抢救,对已造成身体受伤和有生命危险的,要立即护送到医院抢救;二是划定隔离区,保护好现场;三是立即向院领导报告,人员已经死亡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四是协助公安机关对自杀原因进行调查;五是对自杀未果者做好劝导工作,并安排合适人员看护;六是通知家人来院协助处理。

如果发生失踪事件,保卫部和有关系、部门在接到报告后,一是尽可能多地了解失踪人员的有关情况和线索;二是向其家人通报情况,并组织人员与家人一同查找;三是向院领导报告;四是向公安机关报告请求协查;五是失踪人员找到后要做好失踪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和思想稳定工作。

6.对校园内出现“法轮功”和其它非法宣传品的处理。

校卫队人员和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发现大小字报、标语、传单等非法宣传品,要立即向保卫部报告。保卫人员立即赶到现场,鉴别宣传品的性质,如果不具有反动性质,但带有煽动性或可能引起学生思想混乱的,要立即清除和收缴;如果属于反动宣传品,对张贴的要采取遮盖和看护措施,对散发的要立即予以收缴,并立即向院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对正在张贴大小字报、书写标语、散发非法宣传品的人员,要立即予以制止,并将行为者带到保卫部审查。如果属于师生员工采取错误形式和方法反映意见、发泄不满情绪和图谋事端的,要予以批评教育。如果属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敌对势力进行非法活动,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7.对其他群体突发事件的处置

群体事件主要有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罢课、罢工、罢餐、集会、演讲、游行、示威等形式。这类事件对学院和社会影响较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对发生的群体事件,首先应当弄清事件的性质,然后根据性质和事件发展的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对策。院领导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发现正在酝酿的突发事件,学院领导要尽快摸清原因、意图和主要组织者,及时同涉及人员的代表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劝阻工作。

如果发生聚集和游行的苗头,学院领导成员要及时赶到现场,对学生进行说服、劝阻,尽可能地将事态控制在校园内。保卫部要加强门卫控制,防止校外别有用心的人乘机捣乱和外校学生进校搞串联。在劝阻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协助学院做好说服、劝阻工作。

一旦劝阻无效,学生走上街头游行、示威,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学院领导成员要随队做工作,院总值班室、保卫部有主要领导带班,随时掌握事态发展,及时作出决策。在游行过程中,学生处、团委和学院的领导随时勾通情况,及时将情况向院总值班室领导报告。二是行政办立即准备车辆,随时接学生回院。三是食堂要保证回院学生就餐。四是随队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提防别有用心的人浑水摸鱼,搞捣乱破坏活动。

1)因教学、收费、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生活服务等原因引发的群体事件,一般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对这类问题的处理,一般公安机关和保卫部不直接出面,主要由有关方面的领导出面做好教育疏导工作。经了解查明原因和组织者后,对要求合理而有条件解决的应尽快予以答复和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应说明情况,尽可能采取临时缓解措施。对不合理的要求,也要讲究策略,多做耐心解释工作,争得大多数人的理解,疏导情绪,缓和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和升级。保卫部要随时关注事态的发展,保持与公安机关的联系,保护好在现场做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防止各种破坏活动发生。

2)对在校园非法集会、演讲,且内容有煽动性质的,学院领导成员和保卫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予以制止。对演讲人进行说服教育,劝其离开现场,并弄清演讲人身份。对不听劝阻者,在指出其违法行为的同时,有关领导可采取找其谈话的方式将其带离现场。对围观人员各单位各负其责,将本单位人员带离现场,防止形成群体势力。对无理取闹、编造是非者,要及时指出其错误,并予以揭穿,让广大师生明辨是非。对其中煽动闹事、谩骂、破坏公物者,保卫部要立即组织保卫力量,采取强行措施坚决予以制止,并注意收集证据,查清问题,对肇事者严肃处理。

3)对涉及国家主权、民族尊严的重大国际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在劝阻时要肯定学生的爱国热情、正义之感和良好愿望,同时要积极引导学生从国家根本利益出发,冷静、理智、合法、有序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和立场。

4)对重大政治社会问题和大是大非问题,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持原则,决不能无原则的迁就。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煽动、闹事等非法活动和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捣乱、破坏,或利用少数民族师生的民族感情借机挑拨离间,制造事端,与党和政府对抗,要及时向上级和公安机关报告,坚决予以打击。

5)对涉及少数民族和外事问题的事件,要积极稳妥的处理。在处理中要讲民族政策和外事纪律,避免引发民族问题和外事问题。对外籍教师和学生的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学院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处理。

8.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处置

对地震等自然灾害和重特大传染病疫情防控与救治,按照相应工作预案执行。

对建筑物坍塌、溺水、电击和其他伤害事故,根据突发事件处置原则和参照近似事故处置方案救人抢险。

四、突发事件的预防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

认真学习和传达贯彻中央、教育部、北京市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把师生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学期开学和重大事件发生后,宣传部、学生处分别组织对教职工和学生思想动态的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思想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维护稳定重要性的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

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的作用。辅导员、班主任要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做好政治思想工作。进住学生公寓的辅导员要坚持在公寓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对学生关注的国内外重大突发事件,学院按照上级精神,将真实情况迅速向同学们讲清楚,坚持内紧外松的原则,对学生的思想进行正确引导,防止各种谣言和不实之词在学生中传播,以免造成学生思想混乱或恐慌。

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和管理。对学院广播台、网站和宣传栏要加强管理,掌握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清除宣传栏上的大小字报和不良内容。

2.加强预测研究,及时化解突发事件因素。

根据学院的具体情况及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分析、研究、预测,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性质、形式、特点、规模、趋势、后果做出比较准确的预测、判断,做到心中有数,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为化解突发事件打下有效基础。

3.加强值班工作,保证信息畅通。

学院办和保卫部有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与教育部、教工委、公安机关和院内各单位的信息畅通。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也要明确安全稳定工作信息员,并保持24小时与学院办和保卫部的通讯联络。建立团的系统信息员队伍,强化团的系统(团委、学生班级团干部)信息工作,保证团的系统信息畅通。

4.建立情况通报制度,组织应对突发事件小分队。

平时利用学生工作例会和辅导员、班主任例会通报有关情况,特殊时期,根据学院的安全稳定形势,随时召开会议通报情况。除平时校卫队巡逻外,必要时还应临时组建由相关部门、单位人员组成的应急小分队。

5.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经常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大案件和灾害事故的发生,减少影响稳定的因素。及时妥善处理治安事件,防止因治安问题引发事端。加强门卫和校园巡逻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6.加强行政保障工作,防止因生活服务问题引发突发事件。

加强供水、供电、供暖和食堂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防止与学生发生矛盾而引发事端。加强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和传染病传播。

7.加强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积极预防群体事件的发生。

各党总支、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和努力解决师生员工反映的实际问题,关心和安排好有实际困难师生员工的生活,及时准确地掌握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倾向和苗头,并积极采取妥善措施,把影响稳定的因素和苗头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8.加强对院内法轮功人员的帮教和监控。

对已转化的原法轮功练习者继续做好巩固工作;对思想有波动的原法轮功练习者继续做好帮教工作;对目前还没有转化的一般练习者,在强化帮教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严密监控措施;做好新生中有无法轮功练习者的摸排工作。

9.加强校园网络的监控和管理,防止不良信息在网上传播。

加强技术防范,多层堵截过滤,有效阻断有害信息。特殊时期,网络中心坚持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网上动态,及时发现预警性信息,有效控制敏感信息,及时删除有害信息。发现煽动学生聚集、上街游行等有害信息要及时删除并上报学院领导。

10.加强校内大型活动的管理,认真做好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严格执行开展大型活动的报告审批制度,制定详细安全保卫工作预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活动现场安全和正常秩序。

作者:学院党委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7-05 10: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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