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Labor Union

工会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教职工羽毛球协会章程

发布日期:2022-03-15 14:28:00 更新日期:2023-08-02 01:37:55

  第一章 总则

  附中教职工羽毛球协会简称附中羽协,隶属附中分工会,是依照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和协会章程开展工作以教职工为主体的群众组织。

  附中羽协的宗旨是营造健康、积极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丰富教职工的文化体育生活,增强教职工的全民健身意识,促进教职工羽毛球运动的广泛开展,提高教职工羽毛球的竞技水平。

  性质

  1.专项性:本协会是专项开展羽毛球运动及其相关工作和活动的社团。

  2.非赢利性:本协会不以赢利性为目的。

  第二章 会员

  会员采取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凡承认本协会章程的教职工羽毛球爱好者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

  入会程序

  1.常年接受报名;

  2.经协会理事会批准。

  会员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有权了解本协会组织结构和经费等情况;

  4.有权对本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员义务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本章程;

  2.维护学校声誉,维护附中羽协声誉;

  3.执行本协会的章程和决议,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4.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

  5.按规定时限和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退会

  1.退会自由;

  2.对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的会员,经理事会审定,将进行劝退;

  3.对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或给本协会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的会员,经理事会表决,将予以开除。

  责任免除

  1.会员承诺本人身体健康,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高血糖或低血糖、以及其它不适合羽毛球运动的疾病),可以正常参加活动或比赛;

  2.会员在活动或比赛期间因自身原因出现伤病、意外伤害、死亡及物品丢失等突发状况,协会不承担责任。

  第三章 组织和职责

  本协会设理事会,是协会的决策机构,由若干名理事组成。理事由附中羽协会员选举产生。理事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1至2人。会长、副会长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可连选连任。协会秘书由会长提名,会员大会通过认可。理事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能力;

  2.热心附中羽协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本协会可设名誉会长一名,协会顾问、荣誉理事若干名。一般由积极支持羽毛球事业发展,热情参与羽毛球运动的领导、部门负责人和校友担任。

  第四章 经费

  本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工会拨款、个人或单位自愿捐赠和赞助及其它合法收入。经费仅用于开展本协会各项活动,由秘书管理,受校工会和理事会监督,年度帐目对全体会员公开。

  日常活动收费细则

  1.活动费用包括场地使用和维护费、器材维修和耗材购置费、球费及必要的赛事费用;

  2.半年缴费一次,根据会员人数和活动场次确定缴费金额;

  3.提供缴费明细表供所有会员查阅。

  第五章 附则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附中教职工羽毛球协会理事会。

Baidu
map